东方旭能隆重签约浙商证券,开启长期战略合作模式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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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下午,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旭能)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关于财务顾问协议以及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在烟台黄渤海新区隆重举行。黄渤海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刘建民、经发科创局、招商局、财政金融局等相关负责同志以及东方旭能股东企业国电投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集团、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领导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合作成果。

浙商证券吴承根董事长与东方旭能徐赛董事长共同签署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战略框架协议。刘建民在仪式上介绍了烟台黄渤海新区的发展历程、2023年经济发展成果,并对东方旭能为黄渤海新区做出的贡献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新能源电力及储能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对东方旭能前瞻性的战略布局和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寄予厚望。刘书记对此次签约予以祝贺,希望以此次签约作为起点,为后续双方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电投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集团、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领导在双方座谈交流中指出,东方旭能专注于新能源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不断突破行业壁垒,作为初创公司所取得迅猛发展表示由衷的肯定和赞赏,更指出东方旭能承担着推动储能行业进步、引领市场潮流的重要使命,下一步将继续提供坚实的后盾和强大的资源支持,进一步加深合作,共同探索市场机遇,应对行业挑战,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469.79亿元,净资产278.14亿元。作为国内知名的综合性证券公司,一直以来致力于综合投融资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构建综合金融产业布局。

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新能源科技行业的领军企业,依托自主研发的能源管理技术和先进的锂电池技术,提供专业高效的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及园区级的综合能源管控方案,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清洁能源方案解决专家,为推动绿色能源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

本次战略合作的意义重大而深远。它不仅将有力推动东方旭能的上市进程,加速资本运作和品牌建设。更重要的是,这一合作将有力促进新能源科技领域的创新发展,为我国的绿色智能制造体系建设贡献新的力量,进一步推动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