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退役动力电池优化梯次利用、储能综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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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退役动力电池优化梯次利用、储能综合项目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退役动力电池优化梯次利用、储能综合项目。

建设单位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德街6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烟台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购置电池放电设备、kbk起重机、重载滚筒输送系统、综合测试设备等国产设备,建设150MWh退役动力锂电池包拆解梯次综合利用生产线1条,pack综合测试线及年产258MWh储能集成线1条。建成后,形成年产408MWh退役电池、储能产品的生产能力。

厂区现有项目为年产2GWh锂电池组装项目,其中梯次锂电池和全新锂电池的产能均为1GWh,项目生产过程中,采购的旧锂离子电芯为已拆解合格的电芯产品,不涉及电芯拆解。现有项目环境保护情况如下:①运营期废水为生活废水和少量循环冷却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烟台中联环水务有限公司;②废气主要为电池表面清洗、FPC(电路板)焊接、极柱清洗和汇流排安装、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以及PACK箱底涂胶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电池表面清洗、极柱清洗采用激光清洗机进行清洗,清洗产生的极少量颗粒物经清洗机自带吸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FPC(电路板)焊接及汇流排安装、焊接过程中产生的极少量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废气净化设备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涂胶机自带VOCS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采用集气罩收集,涂胶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③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④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设置危废暂存间一座(位于成品暂存区东北角,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0m2),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吉云。                   

联系电话:13953516903

邮箱songjiyun@dfxnyun

邮编:264006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山东初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途径

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以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发布单位: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110